一、电杆安装
1、为了确保架空光缆线路的安全、稳定、可靠,一般要求杆路离开水渠10m以外,离开县道、省道20m以外,离开国道、高速公路50m以外,当与其它通信杆路平行靠近时,一般应保持有10m的有效间距,与其它管线、直埋线路应保持3米的距离,一些特殊地段可适当调整。电杆与其它建筑物最小净距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最小水平净距 | 备注 |
1 | 铁路(距最近的钢轨) | 地面杆高的4/3 | |
2 | 公路(距公路路肩) | 地面杆高 | 或满足公路部门的要求 |
3 | 人行道(距边石) | 0.5 | 或根据城建部门批准位置 |
4 | 消火栓 | 1.0 | |
5 | 通信杆、广播杆、低压电力杆 | 地面杆高的4/3 | 电杆与电杆的距离 |
6 | 地下管线(上下水管、煤气管等) | 1.0 | 电杆与地下管线平行的距离 |
7 | 地下管线(电信管道、直埋电缆) | 0.75 | 电杆与它们平行时的距离 |
8 | 房屋建筑(距建筑物边缘) | 2.0 | |
9 | 市区树木 | 1.25 | |
10 | 郊区、农村树木 | 2.0 |
2、一般选用杆高为7m,梢径为130mm。特殊地段、跨越障碍物或县、省、国道公路和铁路等可根据实际地形选用杆高,杆高选用必须符合架空光缆线路最低线条及跨越其它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标准,架空线路与其他电力交叉跨越平行时的间隔距离的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其它建筑物名称 | 最小垂直距离(m) | 备注 |
1 | 距铁路轨面 | 7.5 | 缆线最低点至轨面 |
2 | 距公路、市区主要道路路面 | 6.0 | 公路转弯处应为倾斜的最高点 |
3 | 距一般道路路面 | 6.0 | 包括农村机耕道、农用车道等 |
4 | 距通航河流航帆顶点 | 1.0 | 在最高水位时 |
5 | 距不通航河流顶点 | 2.0 | 在最高水位时及漂浮物上 |
6 | 距房屋屋顶 | 2.0 | 跨越房顶2.0m、跨越屋脊0.6m |
7 | 与其它通信线交越间距 | 0.6 | |
8 | 距树枝顶 | 1.5 | |
9 | 沿街坊小巷架设距地面 | 4.0 | 货车不能通行路段 |
10 | 高农作物地段 | 3.5 | 最低缆线与农作物、农机的最高点间的净距,应不小于0.6m |
11 | 其它一般地型距地面 | 3.5 | 个别特殊山坡容许不小于2.5m |
3、架空杆路的基准杆距为50m,可根据实际地形适当调整(每公里平均不能少于17.5条)。当线路路由受地形或其它障碍物的原因杆档距离在120米以上,按长杆档考虑装置辅助吊线,应选用9米以上的电杆;当杆挡距离小于120米以下时,应考虑选用8米以上的电杆;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内移10-15cm,因地形限制装设撑杆的角杆可不内移,吊线收紧后,角杆应向拉线方向倾斜半个杆梢左右;终端杆竖立后应向拉线侧倾斜10-20cm;
5、直线杆路的电杆位置应在线路路由中心线上,电杆中心线在路由中心线的左右偏差应不大5cm,电杆本身应上下垂直,不允许有眉毛或“∽”弯;
6、电杆埋深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土质分类 杆长(m)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 |
6.0 | 1.2 | 1.0 | 1.3 | 0.8 |
7.0 | 1.3 | 1.2 | 1.4 | 1.0 |
8.0 | 1.5 | 1.4 | 1.6 | 1.2 |
9.0 | 1.6 | 1.5 | 1.7 | 1.4 |
10.0 | 1.7 | 1.6 | 1.8 | 1.6 |
12.0 | 2.1 | 2.0 | 2.2 | 2.0 |
注:1、表中石质电杆洞深偏差应小于±3cm,其他土质电杆洞深偏差应小于±5cm。 2、杆洞回土要求分层夯实,杆根培土一般应高于地面5-10cm,在郊区应高于地面10-15cm。 3、对于不足40cm的浅表土石质地段,除去表土层,电杆洞深按石质要求深度。 4、对于12m以上的特种电杆的洞深要求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实施。 |
8、安装在水洼地、鱼塘和水流易冲刷的低洼地段的电杆,应做石护墩加固。
9、电杆杆号必须面朝公路,并按照光缆线路A端到B端的方向递增编号,字体为白底黑色宋体,最下面字体距地面2.5米。具体要求及杆号模板如下:
二、拉线安装
1、角杆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上面间距为10cm;终端拉线与吊线共用一个抱箍,距杆梢50cm,特殊情况下不能小于25cm。
2、杆上需装设两条吊线时,终端杆两个拉线抱箍间距为40cm;
3、双方拉线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四方拉线顺拉抱箍应装在吊线下面10cm,侧拉线抱箍应装在四方拉顺拉线下面10cm;
4、拉线上把采用卡固法,使用三个U形卡子(即钢丝扣)各间距为100mm,再隔150mm采用3.0铁线另缠封尾5圈。
5、拉线中把采用另缠法,封尾可使用3.0铁线另缠封尾5圈,具体规格及做法详见下表图(单位:mm)
类别 | 拉线程式 | 缠物品种 | 首节 | 间隔 | 未节 | 全长 | 钢绞线留长 |
另缠法 | 7/2.2 | φ3.0铁线 | 100 | 约330 | 100 | 600 | 100 |
7/2.6 | φ3.0铁线 | 150 | 约280 | 100 | 600 | 100 | |
7/3.0 | φ3.0铁线 | 150 | 约230 | 150 | 600 | 100 |
6、一般情况下制作拉线材料选用镀锌钢绞线,角杆拉线和终端拉线均采用比吊线程式高一级别的程式,双方拉和四方拉的侧拉线均采用与吊线程式相同的钢绞线;
7、当转角杆的角深大于15m时,应装设两条终端拉线;当转角杆的角深大于15m时装设两条拉线,每条拉线分别装在对应的线条张力方向的反侧,两条拉线出土点应相互内移30cm-45cm之间;
8、一般情况下,在直线段内每隔8根电杆设一处双方拉,每隔16根电杆设一处四方拉;
9、地锚钢柄出土长度为300mm,允许偏差50mm,拉线地锚的实际出土点与规定出土点之间的偏移不大于50 mm,地锚的出土斜槽应与拉线上把成直线;
10、拉线地锚应按要求埋设端正,不得偏斜,地锚的拉线盘应与拉线垂直,出土点与地面倾斜呈45度。
11、拉线地锚埋深必须符合下表要求(单位:米):
土质分类 拉线程式 | 普通土 | 硬土 | 水田、湿地 | 石质 |
7/2.2 | 1.3 | 1.2 | 1.4 | 1.0 |
7/2.6 | 1.4 | 1.3 | 1.5 | 1.1 |
7/3.0 | 1.5 | 1.4 | 1.6 | 1.2 |
12、拉线的距高比宜为1,特殊情况应≥0.75;
13、街道和路边的拉线应安装红白警示套管。
三、架空吊线
1、一般情况下,架空吊线选用7/2.2镀锌钢绞线,吊线安装在直线杆段采用穿钉法;对于角杆吊线走向在拉线的反侧采用吊线抱箍、夹板来固定吊线,反之用穿钉、夹板固定吊线;吊线安装距杆梢顶一般情况下距杆梢≥50cm,特殊情况下应≥25cm。安装好的吊线宜与地面等距;
2、吊线走向:根据设计A-B端方向吊线宜安装在电杆的左侧;
3、吊线在终端杆及角深大于15m的角杆应做终结。吊线终结采用卡固法,与拉线上把相同;
4、吊线的辅助装置:吊线的坡度变化要求不超过杆距的5%,当坡度变化超过杆距5%-10%时,吊线要求做仰角或俯角加固;当角杆角深大于5m时,吊线要求做内角辅助装置加固吊线;
5、吊线接续:采用另缠法,采用蛋型隔电子作电气断开,一般情况下每1公里做一次电气断开;在架空飞线档内,所有吊线必须整条架设,不允许接续使用;另缠法的制作按距蛋形隔电子10cm采用3.0铁线另缠15cm,间距3cm再另缠10cm后,再间隔10cm用3.0铁线另缠封尾5圈;
6、在同一杆路上架设两层吊线时,两吊线的间距为40cm;
7、架设辅助吊线与主吊线的间距为40cm,每隔30m采用镀锌扁铁及三眼单槽夹板做一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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