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此次公布7起典型案例,警示各类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线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案
2025年4月9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某线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车间内有胶丝机、成缆机、收线机等机器设备共23台和1台直流电阻检测仪,且存放有交联聚乙烯绝缘料、填充绳、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电缆料等电线电缆生产原料;库存待售成品电线电缆货值金额共计34.8816万元。经对当事人销售的电线电缆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涉案货值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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